宁夏22个县(区)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

03.03.2017  16:35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束蓉)3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依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全区全区22个县(区)政府,全部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涉及民政部、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确保困难群众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该联席机制,将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应急救助和商业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快速反应、主动发现机制,整合各类救助资源,提高救助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特殊困难人群生活保障,通过改造硬件设施、购买护理服务、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完善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全区“三留守”关爱督导员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困难优抚对象、残疾人基本生活。

  此外,联席机制建立后,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和保障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各类政策制度衔接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