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行代国务院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授奖仪式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首场报告会

09.12.2014  19:53

 

宁夏举行代国务院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授奖仪式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首场报告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于近期在全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活动。

 

  11月25日下午,自治区代国务院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授奖仪式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首场报告会在银川举行。自治区领导崔波、马三刚、白雪山、田成江出席会议,并为永宁县闽宁镇政府、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中心清真大寺寺管会主任段文海等我区4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颁奖。

    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三刚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自治区副主席白雪山主持会议并讲话。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教师周思远、西吉县将台乡党委书记戴华盛等6名模范事迹报告团成员作了生动感人的报告。

    自治区副主席白雪山在讲话时指出,我区这次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是我区各条战线上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先锋,是各族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他强调,要把模范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活动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结合起来,与全力冲刺完成今年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着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夯实全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奋力开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首场报告会后,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将深入全区各地进行巡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