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1号
2015年1月7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名干部公示如下:
万新恒,1972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首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华夏微电子工业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石景山区区长助理,北京首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石景山区区长助理,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石景山区区长助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委常委、副市长,拟任中卫市委副书记,提名为中卫市市长候选人。
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7日至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发布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和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欢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