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四项措施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16.08.2016  10:36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乡村教育。石嘴山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使乡村学校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一是改革职称评审办法,加大对农村一线教师教师职称评审的倾斜力度。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师且现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全市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约有230人。

二是建立乡村学校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制度,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15年、20年以上的教师分别由县(区)、市、自治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鼓励,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是建立乡村教师健康疗养制度,激发教师积极投身于农村艰苦地区教育的热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农村、边远地区长期在教学一线辛勤工作的优秀教师外出疗养。

  四是评优选优向乡村教师倾斜,充分调动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每年推荐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乡村学校、乡村教师所占比例在30%以上。建立乡村骨干教师评选表彰制度,每年按10%的比例评选表彰乡村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