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印发

02.03.2016  11:09

近日,平罗县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印发了《平罗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结合了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平罗县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确立、项目计划和实施、审计重点、审计内容、审计程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每三年审一次,其他对象5年至少审一次。积极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平罗县审计局    马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