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积极开展立法项目调研

21.03.2017  20:33

为了规范我市地方立法活动,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我市立法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立得准、立得住、能管用,切实发挥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与相关领导、行业专家、业务骨干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征集研讨立法项目,认真筛选并深入论证五年立法规划,取得初步成果。

此次调研通过发布公告、发函、调研论证等形式,先后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各部门、社团组织、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到立法建议项目30余项,在对征集的项目进行汇总、整理和初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召开8场座谈会、2次专家论证会。调研中,各相关执法人员、行业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今后五年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等方面的事项,认真讨论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并结合近年来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支撑、保障不足等具体问题,梳理执法依据、执法责任和执法中存在的难点,提出具体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目前,五年立法规划及今年立法计划基本聚焦,我市将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并进行论证评估,按法定程序协商确定。对城市园林绿化、湿地保护等5项意见集中、立法条件成熟的,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立法规划,按年度启动立法活动;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3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继续进行论证;对市容管理、农村环境治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需政府先行规范的,由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待条件具备后,再行立法论证;对盐池滩羊品牌保护、境内长城保护等立法建议超出授权或涉及内容、区域超出市域范围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