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4.03.2017  14:04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3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 此次规范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执行(谁清理)、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95件规范性文件,由执行(实施)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单位逐件清理,分别提出保留、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意见,并将清理结果报至政府法制办。

同时,为保证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针对性,《通知》还明确了本次清理的重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加强督促,组织专门清理队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预计于2017年4月底完成,清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