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出台引进和培养人才新政 面向全国发出“招贤书”

18.04.2018  18:22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日前,吴忠市出台《引进和培养人才激励办法》。4月18日,吴忠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办法》出台背景等相关情况。这项吴忠人才引进史上“含金量”最高的新政,正式面向全国发出“招贤书”。

  吴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金万宏介绍,与吴忠市以往人才政策和西部其他省区相比,《办法》在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都有新突破。《办法》在涵盖了自治区划分的A、B、C、D、E五类(以下简称“五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基础上,又将在吴忠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精尖缺人才,或具有特殊技术的专业人才、技能人才也划入到引才范畴,体现了只要有一技之长即为吴忠所需人才的大人才理念,更符合吴忠这样的四、五线城市实际。

  《办法》对于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内人才,有空编的占空编,无空编的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进行录用、聘用;对于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海外人才,可以设立专门的岗位编制,灵活聘用。在薪酬待遇上分类补贴。对于引进的五类人才、博士、硕士、“双一流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在享受自治区人才补贴的基础上,吴忠市再根据人才类别分别按月给予2万元、1万元、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在吴工作期间连续补贴5年;对引进的海外人才,吴忠市再按照自治区分层分类资助的标准上给予10%的经费补助,达到4万—120万元;对柔性引进、每年在吴工作3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一次性按照用人单位支付薪酬的30%给予补助;对于短期来吴开展服务的五类人才或市政府顾问、市创新发展专家服务团成员在实报实销往返交通、食宿费的基础上,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每天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定向选调生在享受上述引才待遇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规定继续享受有关政治待遇,博士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

  《办法》在培育人才上多措并举。鼓励培养“永久牌”本土人才。对入选自治区院士后备、塞上英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在自治区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本土人才经培养达到有关引进人才标准的,享受引进人才同等待遇;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可推荐申报或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入选国家及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可直接评聘高一级职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可报销90%的学费;全方位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取得相关等级证书的,给予700元—6000元的培训补贴。

  《办法》提出设置人才公寓,供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吴工作期间免费入住;来吴工作的博士、硕士免费入住一年,一年后每年补贴50%的住房租金;来吴求职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免费入住3个月。

  此外,引进和培养的科技创新团队(5人及以上),在吴忠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进行成果转化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打造人才小高地,对命名为市级人才产业高地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工作成效显著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海外专家工作室,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在站院士、博士、专家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经费补助。对于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且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分别按其引才成本的120%、50%给予相应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据悉,《办法》中与吴忠市现行相关政策交叉重复的,将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