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启动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整治工作

31.12.2014  11:28

为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药品的销售管理,12月25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由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上,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传达了国家及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案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含可待因复方口溶液品种目录。

因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含有麻醉药品列管品种可待因成分,大剂量使用容易成瘾。为了确保此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要求:一是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迅速组织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的专项自查,根据品种目录统计各企业购进、销售、库存情况等;二是要建立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专柜,对该类药品实行专人管理,销售时必须索取医师处方,并进行登记记录,并将该类药品在计算机系统中按照处方药销售实行管理;三是在销售过程中,药品批发企业必须核实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采购人员的身份证明等情况。各级各类药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如发现有相关人员大批量购买该类药品时,必须及时向我局报告。

会后,我局将集中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迅速铺开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在整治中对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销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遏制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在非法渠道贩卖的势头,切实保护公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