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七届全国政法干 警招录试点学生入学侧记
90名大学毕业生的新选择
新学年伊始,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喜迎90名大学毕业生,他们朝气蓬勃、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意气奋发,怀着依法治国的大梦想,刚从大学校园迈出就再次踏入实现警察梦的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就读刑事侦查和监狱管理专业,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再添新生活力。
来自全国10个省区20多所高校30多个不同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有的是宁夏大学毕业、有的巴基斯坦国际伊斯兰大学毕业、有的是内蒙古大学毕业、有的来自部队院校、也有的是国家211重点大学毕业。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他们经过慎重选择,报考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考察等多个环节层层选拔,最终被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即将在书香校园度过两年的专业学习生活,经过严格的专业和职业训练,毕业后全部定向基层政法单位。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下,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基层政权,打牢执政基础,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从根本上解决全国特别是西部政法干警紧缺,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为人民警察和基层政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警官院校的发展带来难得机遇,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宁夏司法厅把做好试点工作列为全厅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学院举全院之力,集中力量抓好、抓实、抓出成果。院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试点工作列为一号工程,作为推进学院新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和管理,拿出学院最好的教学科研设施,集中学院最优秀的师资力量,用最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全力做好试点班工作,为扎实有力的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坚实的思想基础。
7年来,宁夏司法警官学院践行忠诚、责任奋斗的学院精神和崇德明知尚法敦行的校训,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教学理念,“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体系,积极探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新途径、新方法。突出警官职业特色,体现新时期人民警察政治、业务、法律、体能等素质要求,坚持了“四突出”。一是突出职业特色,按照试点任务和岗位履职能力素质要求,通过对现有普通学历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以及教学资源配置的全面调整、科学优化和大胆创新,开发建设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以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的,设置实用性强、专业特色鲜明、灵活的课程模式,着力培养监狱、基层司法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二是要突出教学方法。改变单一的课堂教学和专业教学模式,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改革。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多样性的教学手段、信息化的教学技术,重点培养学生实战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突出实战特色。先后投资3000多万,建设了刑侦实验室、交通管理实训室、教学法庭、信息技术实验室、安防安检实训室。以“学为用”“练为战”为指导,充分吸纳警务改革成果和典型实战经验,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开展教法创新,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精讲多练。找准教与学、学与练、练与战的结合点,在练和战的实效上下功夫。加强校内外实训场所建设,重点加强应用口才、沟通交流、矛盾调处解、汽车驾驶、计算机应用及突发事件应变技能的训练,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四是突出质量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教学考核评估和学生专业学习考试评价体系。加强教师教学实绩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严格学生学业成绩考试,将军训、体能训练、模拟演练、体能测试、案例分析、社会调查、模拟侦查、专题讲座、社会服务、公益劳动、顶岗实习等纳入考核,增强实践教学效果。先后为新疆、内蒙、甘肃、新疆建设兵团、陕西、青海、贵州、宁夏等八省区培养880 名政法干警,其中监狱管理505名,基层司法行政专业191名,刑事侦查、司法信息技术专业184名。试点学生有汉、回、蒙、藏、维、满、哈、苗、土家、达斡尔、鄂温克、朝鲜、壮族、侗族、瑶族、白族、哈萨克族、傣族等28个民族,培养的学生遍布全国60所监狱、56个县区的206个乡镇司法所工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监狱和基层政法机关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质量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用人单位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