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司法厅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07.12.2017 10:0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号),决定成立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杨少华 司法厅副厅长,巡视员
副组长: 李春劳 司法厅副厅长
鲍焕军 司法厅副厅长
曹 艺 司法厅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
佴 勇 司法厅副厅长
段怀忠 戒毒管理局局长
位西北 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刘 睿 司法警官学院院长
成 员: 崔新民 司法厅办公室主任
刘一伟 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
郑 芳 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
常 虹 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崔爱东 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
魏进德 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
汤 宁 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
安国强 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
吴建新 司法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局局长
雷 雨 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
陈少飞 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许双平 戒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邓彦东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司法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主要职责: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2.研究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方案和有关制度;3.指导全系统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4.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崔新民兼任,副主任由丁蕾兼任,夏金柱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厅直各单位及厅机关各处室按照宁司办[2016]24号文件要求,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7.12.2017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