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召开全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动员部署暨全区司法所工作会议

08.11.2018  15:4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创新发展,换挡升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司法厅于10月19日上午召开全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动员部署暨全区司法所工作会议。厅领导、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基层科科长,宁夏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动员部署会上,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鲍焕军对全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了三个月以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在宁夏取得的成绩;对全区星级司法所建设督查情况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验收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应该要清醒地认识到,宁夏的试点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春劳对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和全区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三个阶段,完成六项任务,明确五大要求的工作思路抓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落实;要围绕六大标准,强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
    会上,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金英做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各级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区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 准确把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全系统要深刻认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要深刻认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大部署。 准确把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全力打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一要坚持源头治理,前移排查关口;二要坚持分类施策,扩大调解范围;三要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组织队伍;四要坚持创新驱动,     加快信息化建设。 准确把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时代内涵,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一是强化职能发挥;二是强化衔接联动;三是加强资源整合、
    会议强调,全区开展的为期3年的“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通过不懈努力,司法所在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窗口形象、履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面貌焕然一新。 一要找准坐标定位,清醒认识我区司法所工作客观现状;二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内涵;三要明确目标方位,戮力推动我区司法所建设跨越发展。
    会议要求,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振奋精神、提高效率,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 各单位的一把手要抓落实。领导干部要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 二是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两个“三年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对标对表,制定具体方案,逐级分工、逐项分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两个“三年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 各地要把开展两个“三年专项行动”同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在转变理念、改进工作上下功夫、比作为、出成果,通过二个“三年专项行动”这个有力抓手,带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四是 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扩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社会影响力,增强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促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加重视、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参与我们的工作,为司法工作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