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 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本站讯 12月4日,水利厅、治河办与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再次对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自治区治河办张林海主任结合协议内容,就进一步落实好各自职责,防范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等隐患提出了具体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就《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协议书》进行了解读,并就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讲解和要求;中卫市检察院和银川市水务局进行了会议发言。
会议强调,工程建设领域是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是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投资大、任务重、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自治区水利厅与检察院建立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机制,通过“水检”共建,对工程主动跟进,更好的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多层面提高相关人员的廉政意识,确保资金和人员的“双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珍视“水检”双方的合作关系,涉及的有关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的优势,认真落实协议明确的各项任务,为工程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二是密切协作配合。四市水利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会商座谈、主动邀请检察院同志结合典型案件,以案释法等方式,保证双方共同开展预防工作。三是全面公开运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在检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随时举报项目建设中的违法乱纪、失职渎职行为和建设质量问题。四是把握关键环节。在项目施工阶段容易发生廉政问题的关键环节,项目施工管理及监理人员要引以为戒,始终本着对工程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各自职责,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五是规范工作程序。一切都要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事事做到有据可循、有规可依,手续完备。
水利厅监察室负责人,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检察院和水务局负责人,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2015年(第二批)项目各标段项目部经理、总监参加了会议。(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