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20.10.2017  17:34
  10月13日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近期的学习和工作任务。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徐秀梅、副局长周万佩、总经济师崔祝平、副局长梁建民、副巡视员段晓刚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徐秀梅主持会议并就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的贯彻意见提出三点要求:首先要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国家的要求上来,自觉学习,对标落实,严格执行。其次要认真学习《办法》及相关统计法律规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治统从严治统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担当。第三要严格认定、严肃处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不触碰统计法律法规的红线。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逐步营造和推动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氛围,使《办法》真正落地见效。徐书记对《关于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层层深入学习、尽快制定方案、对标抓好落实”三个方面意见。对于关于《宁夏县(市、区)党政正职综合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全区村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区农村基层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徐书记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最后,对于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贯彻意见,徐书记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性的学习教育,而是一个常态化制度化的问题,因此要坚持下去,尤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真正把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两学一做”转化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自觉,让党员干部真正当好旗帜和标杆,转换成干事创业的动力之源和风气之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周万佩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精神。

  自治区统计局总经济师崔祝平传达学习《关于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见》精神。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梁建民传达学习《关于宁夏县(市、区)党政正职综合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

  会议场景

自治区统计局积极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根据自治区老干部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统计局
自治区统计局与“下基层”联系点联合举办党建知识竞赛
  为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