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利厅召开《宁夏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会议

16.02.2015  14:09

本站讯 2月13日,宁夏水利厅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政府研究室、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对《宁夏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证讨论,以促进宁夏《宁夏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能够尽快出台。本次修订会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办法》的立法必要性、原则、作用、重点等关键内容,对《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章节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主要增减的内容进行了讨论诠释。

  会议强调,随着新《水保法》的施行和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原《实施办法》在很多方面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方面,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需要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得到充分体现和落实。另一方面,原《实施办法》中的一些条款规定内容覆盖不全,制度设计存在较大局限,难以有效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因此,结合自治区实际,及时修订原《实施办法》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应尽快再征询、修订和完善《实施办法》,争取列入自治区人大今年立法审议计划。 

    水利厅副厅长李永春出席了会议,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局有关领导及修订编写人员等参加了会议。(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