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政府发文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邮政业发展再获重大支持

21.04.2016  13:37

  近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建设、完善农村快递和绿色通道网络等任务做了重点部署,明确提出了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支持政策。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供销、邮政、通信和骨干流通企业等利用现有网络设施改造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有效解决农村物流配送覆盖面及最后1公里问题,对乡(镇)与自然村之间的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物流配送给予补贴,10公里以内每单补1元;10公里以上30公里以内每单补2元;30公里以上每单补3元。在乡(镇)设立品牌快递物流配送综合站点的,由注册地人民政府给予2年宽带资费和50平方米房租的全额补贴。鼓励探索创新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服务,整合利用社区物业公司及现有自提点、站、柜,设立综合服务站,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电商(物流快递)运营企业开展“从地头到餐桌”的生鲜农产品同城配送业务,对实施农产品同城配送的企业,按照配送金额的5%给予奖励。 

      宁夏局表示,将借助自治区政府启动“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的机遇,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布局,推进邮政业与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为自治区发展“一村一品一店”新型农业经济新业态提供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