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十严禁”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

26.04.2019  09:42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姝)4月25日,银川市教育局发布“十严禁”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旨在彻底根治目前的“研学乱象”,确保其安全、有序、常态化开展。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对研学旅行基地、研学课程进行审查,确保整个研学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各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原则上采取委托研学旅行基地、研学课程单位进行。

   “十严禁”包括:

  严禁研学基地在本基地以外开展任何形式的研学活动,研学课程不得随意更改研学内容;

  严禁研学基地、各研学课程对外委托任何单位、任何人组织研学活动;

  严禁研学课程库研发人、研学基地负责人进校园宣传推介研学课程。研学课程库研发人员、研学基地负责人电话将公布给学校,由学校联系研学单位。非银川市研学课程库、研学基地的研学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开展。不提倡学校组织自行开发的研学课程活动;

  严禁各类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进校园组织开展各种“变相”的中小学研学活动;

  严禁研学基地、各研学单位随意更改收费价格。银川市地区车费不得突破每生20元,保险不得突破每生10元,餐费不得突破每生15元;

  严禁中小学校研学旅行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学校应当对活动过程中吃住行等费用做到精准核算,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

  严禁学校一次性大规模组织研学活动,不得组织整校制外出研学,只建议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活动(农村学校可适当调整);

  严禁未经家长、家委会同意开展任何形式的研学活动;

  严禁开展简单、粗放式研学活动。要重点加强研学课前课后的操作,研学活动前要有至少一课时的研学安排;各学校在研学旅行结束后,根据《研学反馈单》,要及时对学生、合作服务、目的地(接待单位)、研学旅行过程、研学旅行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和评价;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回扣;严禁出现任何有违师德、有违风纪的行为。随行领导、教师不得在研学旅行活动期间擅自离开学生,不得饮酒,不得私自到娱乐场所活动。如有违反,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