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语:电价下调为企业减负

22.04.2015  12:4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下调我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5分钱,非优待类的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8分钱,居民用电价格不受影响。

  宁夏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在经济继续低位运行的困难下,这一举措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成本。 

  在此之前,宁夏刚召开了一季度的经济分析会,全区前三个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0.6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32.93亿元。银川市第二产业投资比重也占到了全市经济的46.5%。可见,工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仍然十分关键。下调电价,在企业利润降低,经营遇到困难时显得尤为可贵。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文,决定在深圳、内蒙古西部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众所周知,在我国,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都是由政府来严格管制,输配电价并无单独定价,而是包含在销售电价中。长久以来,发电的赚不了钱,卖电的赚钱,是否进一步打破这种局面,也是这次《通知》值得关注的地方。 

  此次《通知》中明确规定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电企的良性竞争。发电企业能与电力用户直接议价,等于省掉了中间环节,这其中是否能有更大幅度的降价,由供需双方决定。最重要的是,这种制度能否为今后居民用电价格突破带来参考,也是值得关注的。

  周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