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及旅游旺季安全保障与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9.04.2015  19:41

五市旅游局、各出境旅行社、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饭店:

为做好“五一”假期的接待工作,确保全区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引导和促进游客文明旅游和理性消费,现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及旅游旺季安全保障与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5]10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市旅游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各旅游企业。

附件:《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及旅游旺季安全保障与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及旅游旺季安全保障与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五一”假期及旅游旺季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保障与文明旅游工作,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文明、有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理念,有效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五一”假期及旺季出游高峰即将来临,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各地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理念,牢固树立旅游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强化属地管理,有效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各类旅游企业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对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监测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应对人流高峰和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安全保障能力。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餐饮场所和景区景点及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协调组织,主动发布旅游安全等服务信息。各地要针对旅游旺季市场需求特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交通、住宿、游览、天气以及出入境旅游市场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早研判、早动员,动态做好旅游市场的安全监测和组织保障。要督促各旅游接待单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增设临时停车场、售票点、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全力做好高峰时段旅游服务;引导景区通过门票预约、优化浏览线路、分流疏导等方式,合理控制游客流量,有效避免和防范拥堵、踩踏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微信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广泛发布交通线路、景区流量、气象、安全预警等信息,做好对游客的公共信息服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集中做好文明旅游工作。各地要积极利用“五一”假期以及即将带来的旅游旺季,充分利用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广泛宣传动员,发挥文明督导员、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有效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引导和督导工作。要重点做好对出境游客的文明宣传,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等,将文明旅游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出境游客,积极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游、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良好旅游环境。

  四、积极开拓创新,有效构建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落实《旅游法》及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做好文明旅游工作的紧迫感,不断增强自觉做好文明旅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推动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动落实《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宣贯《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同时积极制定文明旅游地方标准,并鼓励旅游企业制定文明引导企业标准,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推动文明旅游工作的常态化和机制化,有效构建文明旅游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要积极完善地区间、部门间、企业间的应急联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迅速有效。同时,各地及重点旅游城市、重点旅游景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热线,做好对游客的咨询投诉服务。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