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2家县级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13.12.2018  14:11


今年7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8年9月底前,重点选择全区30%以上的二、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制定章程试点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全区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完成制定章程工作。

平罗县卫生计生局高度重视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我县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制定章程。两家县级公立医院把制定章程也做为医院外部治理与内部管理衔接的有效方式,分别成立了由院长(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

两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章程制定的主体,及时成立了党支部副书记为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医院章程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及时落实,领导小组下设起草工作办公室,负责章程起草日常工作的组织推进,定期组织召开工作组及多部门联席会议。平罗县人民医院作为全区管理水平较高、条件较成熟的医院被列为全区2018年开展制定章程试点的公立医院之一,抢抓机会,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向县医管委上报了章程送审稿;中医医院虽然此项工作着手较晚,但推进力度较大,已完成征求意见和办公会议通过,待党支部会议通过即可呈报县医管委。

章程是医院依法自主办院、实施管理、履行公益性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是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推手。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有利于推动医院形成以章程为引领,科学合理的运行和治理机制,有利于提高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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