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环保局制定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

30.07.2015  12:38

为全面提高应对涉及饮用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对饮用水源地造成威胁或造成污染的各类突发事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永宁县实际,县环保局制定并出台了《永宁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规定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并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紧急状况发生后,由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各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永宁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是永宁县环保局近年来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后又一个水源地保护的有力措施。

                                                    (永宁县环保局    郭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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