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了调整和完善

27.06.2016  22:01

为确保“两个清单”内容规范,制式标准,与自治区“两个清单”制度建设规范衔接。5月6日起,中宁县组织对全县11个乡镇、29个政府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目前,调整完善后的“两个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运行。

调整后的“两个清单”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201项。其中:行政审批191项,同比增加745项;行政处罚2229项,同比增加470项;行政强制157项,同比增加41;行政征收19项,同比增加11项;行政给付46项,同比增加23项;行政检查172项,同比增加65项;行政确认62项,同比增加19项;行政奖励45项,同比增加15项;行政裁决11项,同比增加4项;其他权力269项,同比增加42项。

两个清单”保留事项比2015年公布试行的行政职权事项增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承接了区级下放县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对照自治区下发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指导目录”,我县公告试行的“两个清单”中漏缺的职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