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发展多元化生产经营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8.05.2017  16:44

  2017年,隆德县整合各类资金,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有效利用为纽带,以股份合作、投资收益、服务创收、托管代养、自主经营等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积极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破解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是股份合作型。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财政项目资金或补助资金按比例量化为村集体和社员持有的股权或股金(即投改股),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村股份合作社采取自主经营或入股投入到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经营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规范化经营,按投入比例获得分红。全县10个自治区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村均采取该模式,共涉及9个乡镇26村。

  二是投资收益型。村集体组织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扶持资金注入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照“量入为出,确保本金,按期收回”的原则,与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签订资金(资产)使用协议,企业(合作社)用资产进行抵押,村集体加强资金监管和运行全程督查,村集体获得经营主体上缴的收益收入,涉及8个乡镇49村。

  三是服务创收型。围绕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村集体组织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和农机作业服务,建设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设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协同推进、合力发展的原则,购置农业机械设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代耕代种代收、仓储、运输和农业机械化作业等有偿服务,村集体从中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涉及6个乡镇17村。

  四是托管代养型。村集体统一购置基础母牛、肉牛、生猪或其他畜禽等,坚持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原则,托管有经营理念、有经济实力和有发展潜力的经营主体(养殖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等)进行代养,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签订代养协议和资产进行抵押协议,年终向村集体上交托养收益,涉及2个乡镇7村。

  五是自主经营型。由村集体领办,统一建立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或种植基地,在确保资金性质不变、投入投向不变、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采取村集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的方式,直接进行种养殖生产、销售、加工等经营活动,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增加村集体经营收入,涉及2个乡镇2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