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加强“斋月”期间清真寺食品安全监管

10.07.2015  03:19

      在穆斯林“斋月”期间,同心县开展清真寺开斋饭集中检查活动,切实加强清真寺食品卫生防范工作,全力确保斋月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对加强斋月期间食品安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市场监督、卫生、消防、宗教和各乡镇的职责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踩踏等意外事件。同时,制定清真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突应急机制,并加强值班备勤。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展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内清真寺在斋月期间是否设灶集中吃“开斋”餐,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和宗教局组成两个检查组,赴各清真寺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检查组要求寺管委员会对采购的原料及时建立台账,对食品卫生不达标的清真寺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禁止做开斋饭。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利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组织“三定”学习活动等时机,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向各清真寺散发食品安全、卫生安全防范知识手册,切实提高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