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出台“创新驱动二十五条”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25.07.2019  03:31

盐池县出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五条意见》,从支持企业扩规增效、支持企业创新等7个方面鼓励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创新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

一是支持企业扩规增效。凡年内由规模以下首次跃升至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规上企业达产达效且销售收入达到产值70%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主导产业规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且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60%以上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凡被自治区新认定为行业标杆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二是鼓励项目投资建设。对新建主导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且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60%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企业投资园区集中供气供暖的,前三年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运营补助。鼓励“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对所兼并企业原厂区需拆除设施设备的,“一事一议”予以补助。对企业主动拆除落后产能的,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凡符合主导产业规划的入园项目,不新增土地供应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凡被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众创空间的,被自治区新认定为绿色工厂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企业购买发明专利并实施成果转化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凡年度被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四是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对主导产业企业流动资金新增贷款和当年新建重点项目当年贷款,最高给予50万元贴息。凡在主板、创业板市场上市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五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展销会,参会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对利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在县内纳税且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六是鼓励企业诚信纳税。对年度全口径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纳税较上年每净增2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七是优化投资服务环境。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且符合主导产业、安全环保达标,投资强度、容积率符合要求的项目,林评、环评、安评等主要事项费用全额给予补助。在重大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增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实行“一事一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