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以“三联、两书、一评议”提升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15.12.2014  17:21

  今年,泾源县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管理水平为目的,积极探索新时期宗教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采取“三联、两书、一评议”的工作措施,有效促进了民族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建立了“泾源县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人士》和《泾源县县直部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及《泾源县乡镇干部联系信教群众》“三联”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全县26名在职的副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位宗教界人士,每个部门(单位)联系1个宗教活动场所,乡镇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宗教场所为单元、结合包村工作联系信教群众,利用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节日,深入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家中看望慰问宗教人士,同他们座谈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家庭生活状况,听取他们对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落实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区市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帮助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以加强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管理为重点,结合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乡镇与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签订了《泾源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泾源县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教务协议书》,制定了《泾源县伊斯兰教教务活动规则》等9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宗教场所安全意识、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人士队伍的管理,增强宗教人士“知大局、守规矩、起作用、做表率”的积极性,依照宗教管理相关法规条例制定了《泾源县宗教人士考核评议办法》,结合《和谐宗教场所创建细则》要求和《泾源县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教务协议书》内容,采取听汇报、民主评议、个别谈话、走访信教群众、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形式对开学阿訇进行考核评议,评比打分,评定等次。由统战、民宗部门和伊斯兰教协会分别对被考评人员进行考核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从事和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视为不合格;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评选“五好宗教人士”、发放宗教人士生活补助费、推荐宗教团体班子人选和县级政协委员人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宗教教职人员,分别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由统战部和民宗局在全县宗教界通报,并向县伊协和宗教场所提出处理建议,由县伊协解除聘任,宗教场所取消其任职开学资格。对连续三年考评不合格的,由宗教部门注销其任职教职人员备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