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安排

03.02.2017  14:04

2016年,我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全县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方案要求、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和权限、责任法定化,建立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改革、政务公开不断深入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2013年—2015年我办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县级政府目标责任中,连续三年被区法制办评定为先进单位。现将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和我县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成立了盐池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工作小组,全力抓好全县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将落实《盐池县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纳入到全县对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本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学习工作。为加强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盐政办发〔2016〕39号)指导性文件,要求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纲要》进行宣传学习,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基础。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法治讲堂等形式,强化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能力。2016年,我办共向社会发放依法行政宣传材料1800余份、报送法制政府建设宣传稿件20余篇,法治政府固定宣传展板二个;三是贯彻落实《盐池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政策的研究和讨论审定工作,参加政府常务会和各类会议,提出合理、合法意见,预防政府重大决策失误的行为发生,全年共参与重大决策审定20余次,提出合理建议16次,为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发挥积极的法律顾问作用。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下发了建立全县政府及其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县22个政府部门全面开展了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通过“三上三下”工作机制,今年编制完成了《盐池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目录》、《盐池县乡镇政府责任清单目录》,全县共梳理编制出22个政府部门的2552项行政职权事项对应的责任清单63469项;建立完成了全县8个乡镇政府的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对乡镇保留的41项行政职权,依法依规编制出责任事项252项、追责情形348项、担责方式240项,分别通过公文传输、宁夏日报、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并根据实施实际进行动态管理完善之中。二是积极配合县编办对政府审批部门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进行合法性审查,促使各部门尽快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工作方式,确保落实到位。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信息公开,保证全县各级执法机关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通知要求,从5月18日至6月5日,及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专项集中清理工作,全县共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41个单位,其中法定行政机关 3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7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3个。全县持有效行政执法证和行政监督证人员共431人;吊销、注销证件9个、转岗11人。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办法》,制定出台了《盐池县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通过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人员水平,落实各项程序规定,全县大多数执法单位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固定、文书制作、决定履行、案卷归档等各方面都较为规范,执法案卷质量有明显提升。年度内,全县未出现因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规范而被投诉查处的情况。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第二季度,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县公安、国土、住建等8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专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执法部门规范文明执法,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全县未发生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无因滥用职权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四)抓好政府职能改革的法律服务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增强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促进全县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完成全县涉及土地草原确权、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公交车改革、城市污水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等涉及有关全县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9件,完成《盐池县体育馆项目投资合同》、《中民投光伏发电合作协议》等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合同等法律审查21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是为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的系统性、合法性,做好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我县《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审查职能,把好审查程序关,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正式发布2件,向市政府报备2件,均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规定。

(五)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畅通渠道,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创新审理方式,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网上受理业务,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更多的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采取调解和化解的手段,解决行政纠纷和争议。2016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涉及草原、土地确权案件3件,行政处罚案件5件,行政强制案件2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终止2件,维持5件,审结率100%。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年全年共代县政府处理应诉案件9件,出庭9次。其中草原承包行政管理6件、农村土地承包确权行政管理纠纷3件。参加县政府召开的政府听证会5次。

(六)积极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大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明确工作要点,开创政务公开新局面。2016年,制定印发《盐池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盐政办发〔2016〕65号),以助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等重点领域政务,细化为20个具体重点公开领域要点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原则,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全县57个部门在网上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80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00余条。二是高度重视做好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6〕11号),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依申请公开的重要性、依法界定依申请公开范围、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对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了年度全县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增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推进县政府及其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二、存在问题

一是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缺乏有力的工作措施。二是全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和工作氛围仍需进一步营造;三是县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严重不足,机构、人员现状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县法制工作将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和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服务大局、解决矛盾、推动经济发展的水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逐项落实,努力为建设“四个盐池”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盐池县建设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紧制定2017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全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监管。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涉及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或组织听证、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按照法定要求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违反上位法、触碰“红线”的文件及时下发监督通知书,坚决予以纠正;做好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的清理工作,对不适应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将报备率、报备规范率、报备及时率继续稳固保持在100%。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的落实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杜绝无证上岗情况发生。完成改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方式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的考试工作。

(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和公信力。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

(五)继续推进完善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积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室和全县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建立健全完善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水平。

(六)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办法制定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监督指导全县各单位准确公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政务信息规范发布的透明度,建成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