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严格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旱作农业项目管理

13.04.2017  18:12

  为推进旱作农业早春覆膜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彭阳县积极推行“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促进旱作农业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和报账制。严格按照自筹款收缴有关规定,乡镇以种植户为单位向农户开据正规收款收据,农户自筹款统一缴存县农机中心专户,确保资金安全。今年全县计划实施早春覆膜22.5万亩,共发放地膜1785吨,总投资2133.075万元,其中财政补贴1115.5万元、农户自筹1017.575万元。

  二是落实物资质量追溯制度。为不误农事,物资采取“边生产、边供应”的办法。农机中心严把物资质量关,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物资接交程序,采取1车1抽样的方式,重点对地膜重量、质量和厚度等进行检测。同时做好取样封装、数量清点、接收单、入库单、出库单、接交单等单据现场签写工作,确保物资质量过关,有据可查。

  三是落实物资流向追溯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物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地膜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统一发放,发放时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干部组织种植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乡镇统一领取物资,种植户现场签名填写物资发放花名表,坚决杜绝代签、一人签或造假等行为。花名表经乡镇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县农机中心备份存档,确保物资流向清楚、有据可查。

  四是落实公示公开制度。物资发放结束后,乡镇以村为单位将农户覆膜面积、地膜供应量、补贴标准、投资总额等内容及时在村委会和农户聚居区张榜公示7天以上,待农户无异议后,拍照存档。同时,县农机中心及时将物资发放情况在固原市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和彭阳县政务网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