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禁兽药专项清查活动

22.03.2018  14:51

  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针对我区养殖环节依然存在使用违禁药物现象,农牧厅于2018年3月10-5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禁兽药专项清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对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禁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开展专项清查,同时,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抽检计划,从源头上清查清理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活动要求各级农牧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开展违禁兽药清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同时,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按照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抽检计划,做好样品采集及自检工作;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对所采样品开展实验室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样品及时开展溯源管理,实施“检打联动”。在清查活动中,各级农牧部门对发现违法线索,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立案查处,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并及时组织查处的县(区),农牧厅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现问题不及时组织查处的县(区),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