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

02.07.2018  17:23
关于印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司法局:
    现将《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扎实推进落实,确保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
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50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区律师职能作用,更好的服务村(社区)发展,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具体工作实践。对于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城乡、门类齐全、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对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社区)“两委”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将“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列入“2018年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2018年年底全区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措施,充分反映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律师的信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统筹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确保人员配置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积极动员、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含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对法律问题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案件易发多发的村(社区),要选派大局意识强、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我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律师分布不均匀,律师资源相对充足的县(区、市),一名律师最多只能担任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律师数量,确定一名律师担任多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也可主动与律师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沟通协调,建立律师结对帮扶机制;或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选聘为村(社区)法律顾问,进一步促进律师法律服务资源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全力推进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顺利开展。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之前已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可以续聘,也可以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推荐名单另行聘请法律顾问。
      三、主要职责任务
      律师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 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二)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接受村(社区)“两委”或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 开展法治宣传。 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 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可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所服务的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
      四、分步组织实施
      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全覆盖,做到服务零距离,沟通无障碍。
      2018年10月底前,通过考核评估,检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实效,确保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明确职责分工
    (一)司法厅。 主要负责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推进和组织协调。协调自治区级相关部门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重大决策问题。组织草拟制定相关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年度全区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总结考核,并书面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市司法局。 主要负责本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推进和指导,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根据村(社区)数量和律师分布情况,制定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组织本地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培训工作,对本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并指导县(区、市)司法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
    (三)自治区、市两级律师协会。 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对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的业务指导,编写相关业务指引并下发到律师手中。探索实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会费减免奖励政策。
    (四)县(区、市)司法局。 主要负责本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组织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开展工作需要同级财政负担的经费进行测算,及时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协调同级财政落实工作经费,会同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协调相关部门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五)律师事务所。 选派符合条件的律师(含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本所律师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以及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发现律师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更换人员。
      六、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台账。 工作台账是考核评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材料。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服务时须认真记录法律服务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工作台账要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社区)一卷,做到服务留迹、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二)开展业务培训。 市司法局会同律师协会每年至少要组织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开展业务培训一次,可以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努力培育一支严格职业操守、精通基层法律服务各类业务的“全科医生”型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
    (三)完善工作规范。 结合司法厅制定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行为规则(试行)》(附件1)和《村(社区)法律顾问选派工作管理制度(试行)》(附件2),建立起适合本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四)适时检查评估。 按照司法厅制定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指引(试行)》(附件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评工作计划。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检查、交叉检查、听取村(社区)“两委”及群众意见等形式,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不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运行质量和服务实效。考核评估结果应做为下一年度法律顾问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在评优评先、项目分配、“两代表一委员”推荐等工作中予以参考。
    (五)加强基础建设。 借力“12348”宁夏法网和宁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使其成为律师与村(社区)“两委”及群众沟通交流、向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以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综合型平台。设置公示栏、便民箱,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法律服务。
    (六)完善经费保障。 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区、市)司法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本地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合法使用。
    (七)强化信息报送。 各市、县(区、市)司法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典型案例、积累的工作经验、产生的统计结果分析等信息及时、逐级上报至司法厅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并建立适时通报制度。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利用报纸、电视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报道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实效,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附件:1.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行为规则(试行)
                        关于印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2.村(社区)法律顾问选派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3.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指引(试行)
                  关于印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