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期)农牧厅党组“五个注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2.09.2017  16:12

  近年来,农牧厅党组紧紧围绕“三农”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加强纪律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注重思想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厅党组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找问题,扎实整改,巩固提升党性和党风廉政教育实效。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 和“下基层”等活动,党员干部走进百村千户,宣传政策,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形成了党建和“三农”改革发展调研报告228篇。

  二、注重传导压力,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了厅党组、各单位“一把手”管党治党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及时通报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抓住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了农牧厅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方式方法,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建立干部监督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和调整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定了《农牧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完善了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办法。针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三农”工作和农业项目监管等方面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三、注重问题导向,切实推进作风持续转变。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农牧厅转变工作作风相关制度办法,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的落实。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查找出的问题,分专题召开研讨会,认真剖析,加强整改。深入开展了3+X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了党员信教问题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理顺和规范了721名党员组织关系。把“三不为”专项整治作为农牧厅对各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星级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和党员评星定级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愿为、会为、敢为”的良好风气。坚持把服务“三农”、促农增收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厅党组成员全年三分之一时间在农村调研,研究解决“三农”改革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农业技术干部长期在农村一线蹲点服务,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四、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推进“双强化”工程。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涉农资金管理等内容,先后制定完善了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诫勉谈话函询、公务接待、农业项目监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效能问责、专家酬劳发放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用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免谈话等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内部审计,确保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到位。建立了农业项目资金监管“三查”常态化机制,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模式,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做到资金、任务、权力、责任“四到县”,采取审计方式进行了监督检查。不定期明查暗访,对违反纪律行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做出书面检查,强化纪律约束。

  五、注重协作配合,大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厅机关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牵头落实,厅属各部门、各单位全部配齐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注重发挥驻厅纪检组在农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工作中的把关和监督作用。支持驻厅纪检组开展内部巡察,厅党组专题听取巡查反馈意见,对巡查结果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