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对我区工业企业危害 抽样调查及耐火材料粉尘危害治理工作进行专项调研

31.05.2016  15:30

 

 

5月23日至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副司长(正司级)张宏波及职业健康司执法督查处处长张宏远,对我区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粉尘与化学毒物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及陶瓷、耐火材料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自治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青君及自治区安监局职卫处、所到市、县(区)安监局的负责人陪同调研。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要求和抽样方法,我区已制定印发了《全区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方案》,初步确定银川市、中卫市2地及所辖4县(区)为抽样调查区域,摸清我区陶瓷及耐火材料2类企业8家,涉及4个市、5个县区。调研组重点对银川、吴忠、中卫3地的2类企业进行了逐一调研,在听取企业负责人粉尘危害管理情况汇报的同时,深入到企业工作现场对其一线作业人员、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的种类特性、职业病危害种类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以及职业健康体检等环节进行了认真查看,并与市、县两级安监局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组张宏波副司长就此次调研的背景目的、两类企业粉尘危害治理的时限、目标任务进行了介绍,并与我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探讨交流。

总体而言,我区两类企业虽然数量少、规模小,但所涉企业的粉尘危害治理已刻不容缓,突出表现在:一是8家企业的粉尘危害均为严重,同时还伴有噪声、高温、有毒等多种职业病危害,且大部分为超标;二是两类企业大部分为小微企业,规模小、投入低、基础弱,管理差,加之市场行情不利因素,粉尘危害治理难度大;三是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作业人员的个体防范意识仍然不强,不按要求配备、佩戴防护用品的现象仍然存在。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对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步两类企业粉尘治理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核实信息,摸清底数。 要严格按照《抽样调查方案》要求和既定内容,确定调查对象,调查核实基本信息和危害接触信息,并上网申报,为下步科学制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防治对策、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提供依据; 二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 此次开展两类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是全国职业病危害整治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各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明确目标责任,全力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治理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要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安监部门要加强执法,严格监管,积极督促企业落实方案,特别是要树立典型,营造氛围,推进治理。 四要严格验收,确保达标。 要紧紧围绕时间节点和“四个100%”的目标要求,改善企业作业环境,并确保验收达标,对粉尘整治不配合、作业环境无改善,治理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将依法提请本级政府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