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印发《办法》明确高考成绩可申请复核

04.06.2018  20:21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姝)6月4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考成绩复核工作分为复核和仲裁,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内容,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

  《办法》指出,考生本人可以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至6月25日18:00之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成绩通知单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填写高考成绩复核申请单,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区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专人汇总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在6月25日18:00之前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报送汇总表。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受理考生的复核申请后,应根据考生申请的具体内容进行复核,并将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书面回复考生成绩复核结果。

  《办法》明确,考生对复核结果存有质疑的,可在6月26日18:00前申请再次复核,宁夏教育考试院受理之后,组织仲裁组进行再次复核,并将最终认定结论书面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的认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此外,考生申请复核后,最终认定结论确需变更成绩的,由仲裁组集体签字确认后,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在高考成绩数据库中予以变更。

直击高考阅卷现场
  6月14日下午是宁夏高考阅卷开放日,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