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致歉:非常悔恨感到深深自责

17.04.2015  12:51

受害儿童小虎和养母。小虎养父供图
  4月16日下午,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就备受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江苏省、南京市各界代表及辩护律师等共18人应邀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受害儿童的生母系表姐妹关系。2013年6月,李某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受害儿童带至南京的家中进行抚养。2014年6月以来,李某因为教育问题对受害儿童有过打骂行为。2015年3月31日晚,李某再次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

  接着,辩护律师宣读了李某的致歉信,她在信中表示,“因孩子犯了一些小错,自己情绪一时失控,而将孩子打伤,事后我非常悔恨,并感到深深的自责,我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孩子亲生父母的托付……我向孩子道歉,向孩子的亲生父母道歉,向孩子的养父道歉,向所有关心孩子的公众道歉,今后,我将用加倍的关爱来弥补我的过失,使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与会的其他人员分别从各自专业和职业的角度表达了意见和看法。综合听证会的各方意见,绝大多数与会人员倾向于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均不适宜适用采取逮捕措施。

  据承办案件检察官介绍,审查逮捕听证会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审查逮捕案件,向诉讼当事各方及社会公开展示案情,就是否有逮捕必要,听取意见并依法作出决定的办案方式。

  浦口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此次听证会各方意见,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据京华时报 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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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男童
  昨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4月12日,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李征琴。

  4月3日,有网友爆料称,9岁男童小磊(化名)被养母虐待。两天后,南京警方查明,小磊因未完成养母李征琴(50岁)布置的课外作业,被养母用抓痒挠、跳绳抽打及脚踩,致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红肿。法医初步鉴定构成轻伤。4月5日凌晨,李征琴被警方刑拘。

  昨日下午,小磊的生母张传霞前往浦口区检察院“给表姐求情”,被控制的李征琴是她表姐。

  张传霞向检察院人员介绍,她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给小磊一个好的教育环境,3年前,她将6岁的小磊送养给表姐,双方办了领养手续,小磊在南京生活学习。

  张传霞称,她知道表姐离婚,其孩子也没和她一起生活,不知道领养小磊不符合法律程序。

  张传霞认为,希望表姐能早点出来,“孩子能回到一个完整的家庭。

  工作人员询问小磊是否想和养母生活、留在南京上学时,小磊点头称是。

  工作人员向张传霞表示,案件还在审查中,之后的工作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结果出来后将通知张传霞。

  虐童事件发生后,小磊被张传霞带回了老家安徽滁州。清明节后,小磊又回到南京读书。目前,小磊和亲生父母在浦口区民政局的帮助下,在学校附近的宾馆居住。

  昨日,浦口区民政局副局长吴女士表示,在收养关系没有解除前,小磊的养父母仍承担监护责任。

  再见小虎
  看到记者,小虎跳起来追问“妈妈在哪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李某某所居住的小区采访,但是小区保安和邻居表示都不知情。在记者的不懈努力下,昨天晚上,扬子晚报记者终于联系上了小虎的养父,得知小虎的养母和生母其实是表姊妹关系。昨晚8点多,扬子晚报记者辗转之下来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并找到了被亲生父母带回家的男童小虎。

  记者冒着大雨,驱车近2个小时赶到安徽省来安县。小虎的生父姓桂,夫妻俩都是来安县普通的农民。桂师傅一家有三个孩子,大儿子今年已经22岁,女儿12岁,小儿子就是小虎,今年只有9岁。

  记者找到了桂师傅一家的住处,这是一栋3层的小洋楼。推开门进去,记者看到小虎正和姐姐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要找妈妈,我妈妈现在在哪里?”记者一进门,就看见小虎一脸不开心地躺在沙发上。知道记者是从南京赶过来的,小虎兴冲冲地跳起来,并询问记者,知不知道妈妈在哪里,自己什么时候能见到妈妈。

  小虎说这事不怪妈妈,是自己撒谎在先

  “我妈妈很爱我,她不会对我不好的,我现在好想回南京。”小虎满脸委屈地告诉记者,其实这件事情一点都不怪妈妈,是他自己对妈妈撒谎在先。

  小虎告诉记者,当天妈妈问有没看完课外读物,自己欺骗妈妈说已经看过了。后来被妈妈检查发现了,妈妈生气才打了自己。“也就打了四五下。”小虎告诉记者,当时确实很疼,但是他并不怪妈妈。

  亲生父母
  听说孩子出事,当晚包车连夜赶到南京

  桂师傅告诉记者,知道孩子出事是在两天前,当时还是一位南京的警官来家中找到了自己。听说孩子在南京出事了,桂师傅夫妻俩当晚8点骑自行车赶到来安县城,并包车连夜赶到南京。

  到达南京后,桂师傅夫妻二人又赶到李某某家中,发现家中无人,夫妻二人手机也打不通。随后,小区保安将夫妻二人带到小区地下室。夫妻二人在地下室一宿没合眼,第二天早晨继续来到李某某家中,结果发现家中还是无人。

  这时,高新园分局的民警电话联系了桂师傅,并表示把孩子交还给桂师傅夫妻二人。当天在派出所中,桂师傅见到了小虎。“当时小虎还是活蹦乱跳的。”桂师傅称,看到自己的儿子没事,他才放下心来。

  相信表姐不是故意为之,她一向疼爱孩子

  作为亲生父亲,桂师傅告诉记者,他们夫妻俩平时也非常想念孩子。每天都会和孩子通话,周末一有时间就从来安来到南京看孩子。平日里也经常接到李某某从南京打来的电话。桂师傅称,表姐曾提过,孩子长大不好带了,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也曾打过孩子,小虎总体表现就是在学校很顽皮,在家很乖。对于打孩子这件事,桂师傅表示能接受,因为小虎没离开家前,自己就打过孩子。桂师傅称,从南京来的民警也给他们夫妻二人看了小虎受伤的照片。当时确实很吃惊。他自己也不知道表姐为何把孩子打成这样。但是联想到表姐一向对自己的孩子疼爱有加,应该也不是故意为之。

  两个问题
  领养是否合法?
  养母与生母是表姐妹,办了领养证

  之前的报道中,大家都知道李某某其实是小虎的养母,许多读者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李某某是否合法领养小虎。扬子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桂师傅自己有三个孩子,又是农民,经济条件并不好。自己的夫人和李某某其实是表姊妹关系,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很好。

  李某某发现自己的表妹生活并不好,还要养活三个孩子,她自己主动提出来,可以把最小的孩子过继来,让自己照顾。这样既减轻表妹家的生活负担,还能让小虎在南京接受更好的教育。

  昨天上午,小虎养父告诉记者,领养小虎是有领养证的,手续完全合法。3年前,桂师傅一家人来到来安县民政部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小虎的户籍从来安县迁到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李某某的家中。小虎从来安来到南京,并在南京上起了幼儿园,一直上到小学。
孩子将来归属?

  生父母:会继续把小虎放在养父母家

  4日那天在派出所中,警官要求桂师傅夫妻二人把孩子带回安徽老家。当时小虎还不肯走,嚷着“我要见妈妈。”在许多人的劝说下,桂师傅夫妇和小虎先到附近一处旅馆安顿了下来。第二天一早,小虎又吵着要桂师傅带他去派出所看妈妈。“小虎可来了劲了。”桂师傅称,小虎坐在派出所里不肯走,直到下午4点,小虎才被劝走,在父母带领下回到来安老家。

  出了这样的事情,桂师傅是否继续愿意把小虎放在其养父母家中?桂师傅昨天表示,在南京有利于孩子成长,有利于孩子开拓眼界,他们愿意相信李某某是爱小虎,并真心对小虎好的。小虎告诉记者,走的时候,学校老师告诉他,学校放了一周的假。他表示,等假期一过就要上学,还要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新闻延伸
  相关部门:正研究对孩子的救助

  昨天上午,心理学专家张纯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对此事也极为关注,将会联合南京多个心理专家,并组成心理后援团,对孩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张纯称,孩子被带离家庭,表面上看确实是为孩子好,但对孩子来说就意味着他第二次被抛弃。此时孩子的心理一定极为憔悴,更需要大家的宽容和关心。

  法学专家邱鹭风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过继和领养其实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过继是民间说法,而领养是一个法律术语,完成领养需要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而过继并不需要。

  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获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发现网帖后就配合公安机关上门调查,并将孩子和孩子的亲生父母安排在一起。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做好安置和困难救助工作,教育部门也将研究孩子的上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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