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分局新华街派出所查处一起利用微信红包盗窃案

12.11.2015  10:20

近日,违法行为人禹某利用微信领取“红包”的方式实施盗窃,后被新华所民警查获,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1月8日11时许,该所民警接受害人刘某报警称:其微信收到两条“余小曼领取了你的红包”信息。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对此案件展开立案调查工作,后发现在兴庆区步行街美信商场某店员工“余小曼”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查,“余小曼”真名禹某某,具有盗窃前科,曾多次被派出所打击处理过。经进一步审讯,其供述了2015年10月31日14时许在兴庆区步行街美信商场某店内乘刘某上三楼卫生间之际,将其放在店内首饰桌内的手机上的微信红包内的200元钱分两次(每次100元)秘密转发给自己的微信红包内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禹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示: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也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手机作为移动互联网终端,面临着信息泄露与窃取钱财的风险。所以,亲们要看管好自己的手机,在使用手机时要设置密码,手机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也要设置密码,密码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谨防他人随便登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