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条措施助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发展

03.04.2017  02:16
          从宁夏农牧厅获悉,为引导我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宁夏农牧厅日前研究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包括:加大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和农民认识到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好处,依法依规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土地流转。把握好“两个坚持和三个严禁”。即: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严禁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严禁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严禁损害农民的利益;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力度。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的基础上,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村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和定期检查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研究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土地股份合作、农业项目资金投改股试点工作;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流程和合同示范文本的执行力度,全面落实流转土地在流转前都必须签订规范书面流转合同的规定等;继续大力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争取全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实现县级全覆盖;继续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切实提升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指导工作。积极推动县、乡两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信息登记发布、合同签订、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健全承包纠纷调处机制。(记者 宗时风)

(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