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曹志斌局长对安全生产十 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批示精神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3月11日下午,曹志斌局长召集黄建军总工程师及综合协调处有关人员,就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并对局机关各牵头处室报送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审阅,做出了重要批示: “今年的‘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上要把握以下几点:
1. 各项整治不求面面俱到,必须针对某一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力求解决一些普遍性问题。
2. 各项整治行动要错时安排,特别是我局牵头的,不能集中在上半年。
3. 各专项整治都要有目标,重点整治内容,具体措施。要上下联动、尽量减少环节。
4. 各专项行动的措施中要体现集中力量,与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整治领域的企业要同步推行主体责任‘六化’,行政执法也要以此为重点。
5. 已发通知的专项整治,应按上述要求补充完善,以补充通知印发。
6. 涉氨企业‘回头看’由工贸处牵头,重点落实技术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率必须达到100%。防粉尘爆炸‘回头看’要与今年的技术抽检结合起来。
7. 凡专项行动方案先送综合协调处汇稿,协调好实施时间。
8. 综合协调处要建立统计或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
现将曹志斌局长对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批示精神转发给你们,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志斌局长的批示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各牵头处室,要严格按照志斌局长的批示精神,对照各自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目标、突出整治重点、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补充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时间先期与综合协调处沟通确定。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