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期)我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了52%

30.10.2017  10:25

  近年来,我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切实加强草原监督执法,强化草原资源保护,推进草原生态加快恢复。2016年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了52%,连续5年保持在50%以上。草原生态功能显著增强、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科学利用水平不断强化、草原灾害防控能力明显提高,草原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全民保护草原意识。坚持草原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突出主题,经常性组织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公益广告、制作专题片、发放宣传册、设立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爱草原、人人保护草原的社会氛围。今年,我区突出“依法保护草原,推动绿色发展”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在宁夏电视台和宁夏日报 “砥砺奋进的五年”专栏大力宣传草原禁牧封育取得成效。普法宣传月中,全区共举办草原法规政策宣传培训班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2万份、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40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20块、编发《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汇编》和《草原生态环境整治检查资料汇编》4000份,张贴宣传海报4万张,发送宣传手机短信10万条。

  二是健全法规制度,坚持走依法治草路子。修订颁布了《宁夏草原管理条例》和《宁夏禁牧封育条例》。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立草原生态红线保护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草原执法与司法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加大草原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使草原保护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2017年,全区共查处草原违法案件50起,移交司法机关破坏草原违法犯罪案件2件。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始终把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草原违法案件,作为草原监督执法主要任务,逐级落实,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开矿开采、开垦草原等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草原征占管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和公安、林业、新闻媒体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经常性开展督查巡查。对违法案件电视曝光,对监管不严电视问政,对履职不力约谈问责。今年,全区电视曝光5次、电视问政8起、约谈问责14人。

  四是深化制度改革,探索草原保护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草原资源清查,强化基础性工作,解决了遗留问题。开展草原空间规划管控试点、草原承包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草原征占用第三方评估和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破坏生态资源责任追究办法和领导干部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为建立草原保护长效机制探索了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