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及监狱系统减刑、假释专题研讨培训班在银川举办

28.07.2017  02:11


6月30日,全区法院及监狱系统减刑、假释专题研讨培训班


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帆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罗智勇审判长做专题授课

  本网讯(倪丹鹤)6月30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和监狱管理局经多次酝酿,精心组织,在银川联合举办了全区法院及监狱系统减刑、假释专题研讨培训班。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李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委安立平分别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罗智勇审判长做专题授课。

  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正式实施,为确保正确理解与适用新司法解释,解决我区减刑、假释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模糊认识,促进我区减刑、假释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高级法院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长、法学博士罗智勇来宁授课。培训班上,罗智勇作为参与新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人员之一,从新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及原因、具体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对当前减刑、假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对我区从事减刑、假释工作的法院及监狱干警统一执法理念、减少工作分歧,共同推进我区减刑、假释工作的良性发展具有深刻意义。

  李帆副院长指出,此次培训班是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的意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减刑假释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全区减刑、假释案件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多年来法院和监狱系统第一次联合举办的培训班,是双方共同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有益尝试,也是双方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充分展现。全区法院从事减刑、假释工作的全体审判人员要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通过培训学习,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新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进一步更新减刑、假释办案理念、统一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正确适用新司法解释,切实发挥减刑、假释对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有力推进我区减刑、假释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不断实现我区减刑、假释工作的新发展。

  全区法院从事减刑、假释工作的全体审判人员以及监狱系统的干警近千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