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厅长在全区水利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会议上的讲话

16.03.2015  10:53
 

夯基础管长远       促发展惠民生

举全区之力打 水利工程建设攻坚战

                    —— 在全区水利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会议上的讲话

吴洪相

(2015年3月13日)

同志们:

   刚才,朱云同志和郭浩同志分别就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水利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我都同意,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2014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治水兴水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宁夏”建设,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千方百计争项目增投资,迎难而上抓建设夯基础,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有效发挥了拉动内需、促进发展的作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一是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启动“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初步谋划了“十三五”全区14项重大水利项目。二是水利投资争取创历史新高。全年争取水利项目投资39.7亿元,水利工程建设保持了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良好势头。三是重大项目争取实现突破进展。大柳树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力争黄河宁夏段防洪二期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列入国务院172项重大水利工程范围。四是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特色旅游区灌溉骨干和防洪工程、银北百万亩盐碱地改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五是工程建设效益充分发挥。解决了群众饮水困难等一系列攸关百姓生存、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和难事。以上成绩只说明过去,今后更需倍加努力。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再讲几点:

一、认清形势,把脉问题,切实增强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事关公共安全和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先后就保障国家水安全和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发表重要论述。最近,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将“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项目,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棚改、铁路、水利等投资多箭齐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使巨大的内需得到更多释放。”水利建设又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前不久,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保障水安全的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水供给、水环境、水生态、水工程’五位一体的水安全体系,初步实现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 使我们倍受鼓舞。

2015年,是全面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加快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对拉动我区有效投资需求、保障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增强我区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央十分关心,自治区高度重视,社会非常关注,群众特别关切。 从目前情况看,我区水利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需要加强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滞后。 前期工作纷繁复杂,审批环节多、前置要件多,工作周期长,致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前期工作滞后直接影响了工程项目实施。 二是投资计划执行不力。 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与国家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项目法人单位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个别县(市、区)征地协调力度不够、设置项目建设额外前置条件等问题。 三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各县(市、区)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平衡,个别县(市、区)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影响了工程顺利实施。 四是建设管理能力不够强。 一些项目建设管理“四项制度”没有完全落实,部分市场主体诚信缺失,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够规范,有的县(市、区)水利部门存在管办不分、同体监督等情况。这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决心解决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国务院和自治区加快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决打好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攻坚战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口号喊得响,不如行动来的亮,赢在执行,重在落实。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宝贵机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全面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着力在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上下功夫,举全区之力,努力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下大力气扭转我区水利建设滞后局面。

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水利投资三年滚动规划。 理念指导实践,规划引领行动。“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加快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提升我区水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的五年。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谋划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建设布局、体制机制和重大政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我区水利工作新局面。今年,全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全面完成,各市、县(区)水务局和相关单位要将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北部节水高效、中部调水集蓄、南部涵养开源”分区治水,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统揽,科学编制宁夏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集中利用5年时间,争取实施一批重点水利工程,以加快构建“水资源、水供给、水生态、水环境、水工程”五位一体的水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切实以水安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目前,水利部已启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水利资金和部门预算同步编制三年滚动规划,每执行完一个年度,向前滚动一年,超前储备项目,项目在年际之间、地区之间、项目之间可进行动态调整,今后凡没有纳入三年滚动规划的项目,水利厅均不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确保预算资金及时支付,避免资金沉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安排未来三年的建设任务,逐项逐年测算水利投资需求,超前开展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切实编制好2016-2018年三年滚动规划,具备实施条件的方可申报项目和资金,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够及时支付。

二要大力加快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前期工作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关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要按照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逐项加以推进,对面上水利工程要提前两年做好项目储备。要落实好前期工作经费,优化配置勘测设计力量,充分发挥重大水利项目审批协调机制的平台作用,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动,及时并联办理前置要件,加快项目审查审批进度,力争国家支持六盘山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工程可研报告上半年完成国家发改委批复、年内开工建设,盐环定扬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完成自治区审批并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对“十三五”拟开工项目,要抓紧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市、县(区)水务局和厅属项目法人单位是前期工作进度与质量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各阶段、各环节工作,逐项明确任务分工,把工作任务细化到月、旬、周,落实到责任人。各市、县(区)水务局、水利厅相关部门要加强前期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讨论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前期工作程序,沟通宏观技术方向,避免设计成果反复,重走回头路;要加强与项目及投资主管部门、前置要件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能联合审查的联合审查,能并联办理的并联办理,能简化程序的简化程序,切实提高审查审批效率。

三要积极推进投资计划执行进度。 资金是确保工程加快建设的重要保障。今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月底前将全部下达,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6月底前下达90%以上;其他项目中央投资计划争取上半年基本下达完毕。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已明确先行安排20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贷款在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20%,贷款期限1-3年,并成立专门内设机构从事专项管理和服务。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早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分解方案,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协调衔接,确保在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至具体项目。厅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水务局要转变观念,按照习总书记两手发力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市场融资两个轮子一起转,敢于吸收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用于水利建设项目,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要协同努力,通过地方财政、地方债券、贷款等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为水利建设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各市县(区)要选择一批项目开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试点,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2014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与国家要求的目标有一定差距,除前期工作开展滞后影响外,有的县(市、区)没有认真执行国家制订的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招标环节市县审计部门额外设置控制价、拦标价等,有的市县招标申请经水利厅批复后,发改、财政等部门再次进行审批、查勘现场等发现,耽误时间少则半个月,多则长达3个月,致使水利工程黄金施工期全部浪费,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加之市县资金支付额外设置环节,造成项目资金大量滞留沉淀,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对于这种问题,水利厅将争取自治区政府研究下发规范性文件予以解决。要建立健全投资执行调度会商制度,对近两年安排资金的在建项目和2015年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月调度,确保完成每月进度和统计数据上报及时、真实可靠。对于存在问题较多、投资计划执行较慢的单位,开展约谈和现场专项督办,并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调度情况,商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调整。

四要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加快水利建设管理是夯基础、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水利部要求指出,当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其他水利项目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对我们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对项目多、建设任务重的县市要组建加快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征地拆迁、配套资金筹措及各项改革落实的统筹协调和解决,对市县没有按国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擅自设立的一些条条框框、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推进的要坚决治理,切实体现依法行政。各级水务部门要加强领导,工作前移,逐项落实前期、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工程建设进度和时间节点,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及时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制定周密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施工条件,新开工项目要提前做好招标投标、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对计划执行、批复设计、资金使用、“四制”管理、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的督查,将施工进度与工程资金安排挂钩,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凡是建设资金来源不确定、配套资金筹措方案不落实的,要慎重把握,严防形成“半拉子”工程,严防因资金缺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充分发挥质量检测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级水利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参建各方加快施工进度。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经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为水利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

五要加强改进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水利建设决策和部署的有效手段。今年,水利部将建立健全水利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监督检查机制,覆盖所有工作类型和所有有建设任务的地区,并将年度投资计划考核节点提前到每年的6月、9月、12月。水利厅将进一步完善监督稽查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稽察等部门的作用,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重点稽察等手段,计划于每年5月、8月、11月对水利投资计划进行监督检查,避免走过场或流于形式。对建设进度慢、存在困难多的项目和地区,要进行蹲点监督、指导帮扶,必要时分管领导要重点督察。年度督察检查结果与“黄河杯”竞赛和年终考核挂钩,每次的检查结果将及时向各市、县(区)政府及水务局通报,对多次检查不合格的,要核减投资。建议各市、县(区)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或建议调整。各市、县(区)水务局要联合监察、发改、审计、财政等部门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的指导监督。切实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六要强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 廉政风险防控是建设廉洁水利的重要防线。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全面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工程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各级水利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全面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强中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强化各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在审查审批方面,要减少环节,规范程序,防止权力寻租。在招标投标方面,要求有招标的项目都要公开并进入交易大厅,要逐步推行电子招标、网上评标。严禁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严禁资质借用挂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项目法人必须把财经法规作为防范廉政风险的“高压线”,确保各项支出有制度、有标准、有程序,确保水利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白条抵库、虚假票据凭证入账,严禁以虚增工程量和申报虚假项目等方式套取资金,严禁以私设“账外账”、“小金库”、隐瞒收入等方式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同级审计部门沟通协调,采取全面跟踪、联网审计等方式,共同建立水利资金动态监控和审计免疫机制,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零容忍”,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搞特殊、搞变通、搞例外,实现对资金资产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管。

三、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确保如期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

今年,各项水利建设任务项目多、要求高、难度大,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综合施措,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水利部门都要把水利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放在主要议事日程,认真分解落实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协调解决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顺利推进各项重点工程立项和建设创造条件;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好水利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推进工作;要严格责任管理,从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开工准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效益发挥的各个环节,建立起阶段性目标检查考核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相关措施,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按照计划目标有序推进。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要创新工作,提高质效。 对于前期工作相对滞后的项目,相关部门和地区一定要集中力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属于国家审批的项目,要明确专人进京催办项目审查审批,做好技术配合工作;属于自治区批项目,要及时组织审查,压缩处室之间的工作周期,提高审批效率;凡是年内开工项目必须尽快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同时,要加快重点项目报批,全力以赴扩大成果,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为争取后续项目打好基础。要认真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项目法人约束和激励机制的有效形式;要不断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多层次全覆盖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要综合协调,优化服务。 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服务基层、服务工程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规划计划部门要加强前期工作,及时下达投资计划,保证前期工作需要;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水利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加强对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行为的行政监督;质监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纪检、审计部门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全过程实施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要狠抓队伍建设,特别要针对基层水利部门组织能力不足、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风雨随春归,发我枝上花。 同志们,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也是水利系统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勇于担当,扎实苦干,同心攻坚,全面完成各项水利建设任务,为建设“四个宁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