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

17.03.2018  05:12
 
        2月28日上午,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晖主持,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兰总结2017年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出席会议并讲话

  时侠联对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引,牢记职责使命,为促进法治宁夏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 加大民行检察工作力度,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保持多元化监督格局,进一步畅通案件当事人申诉渠道,提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监督案件线索的能力。重点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导致错误裁判、错误执行、怠于执行等案件。继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继续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重点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金,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等案件,切实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 全力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下功夫。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工作重点上,要坚持两个并重,即行政和民事两类公益诉讼并重,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两个办案环节并重。结合宁夏区情特色,认真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监督、黄河流域排污监督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推进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推进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 强化领导责任,在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的组织保障上下功夫。将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作为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各级院要积极向本级党委、人大专题报告民行检察工作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要与监察委建立有关违法违纪线索移送衔接机制,把民行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努力构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加强民行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民行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五是 做好宣传引导,在营造民行检察工作良好社会氛围上下功夫。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高检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宣传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突出宣传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突出宣传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增加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李桂兰充分肯定了2017年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抓好做实2018年工作提出六点意见。 一要 深刻领会时侠联检察长讲话精神,从全局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民行工作的新使命。 二要 进一步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属性,巩固和发展我区多元监督格局。 三要 全力以赴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抓紧实现我区民行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四要 持续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环保、国有财产保护、国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外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 五要 加强宣传,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制约民行检察工作的难题。 六要 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打造适应新任务的民行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