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宁残联发〔2015〕39号
各市、县(区)残联,各评残定级指定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进一步提高我区残疾人证管理水平,自治区残联和自治区卫计委决定联合举办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4月23日至24日上午,为期1天半。
二、培训地点
自治区残联七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区)残联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1名,评残定级指定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主管医生1名。自治区残联机关各处室安排2人参加培训。
五、培训内容
(一)邀请中国残联专家作专题辅导。
(二)通报全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情况,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残联发〔2014〕112号);
(三)评残定级专家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讲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的残疾评定。
(四)座谈讨论。
(五)组联业务工作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确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于4月15日前,将《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人员报名表》发送到自治区残联组织联络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nxclzlc@163.com)。
(二)参训人员食宿费由自治区残联承担,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银川市及其三区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住宿人员4月22日14:30至18:00在穆斯林大饭店(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街交叉路口向南100米)报到;不住宿人员4月23日8:00至8:30在自治区残联7楼报到。
(四)参训人员中途不得请假,自带笔和笔记本,做好学习记录。
附件:
1.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3. 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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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1:
2015年全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主讲人
主持人
22日
14:30—18:00
报到(穆斯林大饭店)
李蓉
汪胜
23日
8:30—9:00
开班仪式
王凡
9:00—10:50
专题辅导
外请专家
11:00—12:00
现状通报
马问轲
14:30—15:00
视力残疾评定
内请专家
15:00—15:30
听力残疾评定
内请专家
15:30—16:00
言语残疾评定
内请专家
16:10—16:40
肢体残疾评定
内请专家
16:40—17:10
智力残疾评定
内请专家
17:10—18:00
精神残疾评定
李春林
24日
8:30—9:30
政策解读
马问轲
9:00—10:30
讨论
10:40—11:30
组联业务培训(残联人员)
王凡
马问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