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举办全区新任司法局长五市基层科长培训班

10.04.2016  19:00
      3月21日至30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了全区新任司法局长、五市基层科长培训班,全区新任司法局长、五市基层科长和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共37人参加了培训。这期培训班,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研究确定,列入司法厅年度培训计划,厅领导多次听取筹备情况汇报,对培训人员、目的、内容、时间、地点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培训得到了司法部基层司与浙江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司法部基层司人民调解处处长闫晋东到会指导并讲话,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吉永根参加了开班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鲍焕军代表厅党委对举办好这次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厅政治部和基层处明确分工,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也作了周密安排,精选了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课程。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 培训地点选的好。浙江省不仅在经济发展上领军全国,而且在观念理念、创新拓展等方面都具有学习和借鉴的新鲜经验。浙江司法行政工作起点高,整体水平高,亮点纷呈。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化解矛盾纠纷多元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多方面都创造了典型经验。特别是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具有推广和复制的价值。杭州培训中心是司法部的指定培训机构,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和培训管理能力。
      二是 教学计划安排好。这次培训以转变观念、推动工作上台阶为目的,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重点,以突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为主线,精选了八个专题讲座,延伸到基层单位实地学习了“枫桥经验”、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
      三是教学形式和方法设计好。培训分两个阶段,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学习的方式进行,既有业务知识学习,又有工作经验交流,既有现场直观感受,又有咨询沟通。互相交流,研讨问题,通过培训学习大家普遍感到学到了新知识新经验,丰富了新理念,开阔了新思路,增强了新信心。
      四是 培训人员精神面貌好。培训中,学员们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规定,聚精会神,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发言,主动交流,围绕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主线,研讨问题,寻求解决问题方法,表现出良好的学风和精神。
      五是培训效果好。 培训活动期间,学员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制约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创新发展的问题各抒己见,献言献策。大家普遍反映,培训从观念的转变,到业务知识浙江经验的拓展学习,使培训人员深刻认识到了不足,引起了深思,受到了启发。
      从这次培训中,我们得到几点启示。 一是 浙江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起点高,整体水平高,不仅达到了规范化,而且实现了标准化,促使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的提升,杜绝了懒政、慵政、工作不作为、工作盲目性、拍脑袋决策等不良行为,使工作达到了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 二是 浙江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大,措施得力。围绕G20峰会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地毯式排查,明确责任清单,运用信息化精细管理,形成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工作格局,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疏而不漏。 三是 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贴近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把司法行政工作整体融入社会治理、管理体系之中,主动有为,亮点纷呈,高效发挥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