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力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在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中的功能和作用,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据悉,我区将坚持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监管、严控风险”的原则,以综合化金融服务为特色,支持科技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区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础,切实加强监管,规范运作。
我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区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是依照国家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意见》鼓励区内非上市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开展股权、债权融资和转让;重点支持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场挂牌,吸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融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各市、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与股交中心共建特色产业专板,进行战略资源整合,共同促进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地方金融企业,应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要求,将包括内部职工股在内的全部股份,逐步集中托管到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支持非上市股份公司及拟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在股交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和规范企业的战略平台功能,支持各市、县(区)产业引导基金与股交中心建立合作机制,鼓励获得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进场挂牌。通过对挂牌企业的培育和辅导,促进企业的信用建设和直接融资。
《意见》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融资机构借助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业务,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各类中介机构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不断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鼓励股交中心开展向全国股转系统推荐企业挂牌业务,2016年至2018年间成功推荐挂牌的前10家企业,由自治区财政对股交中心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市、县(区)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自治区财政根据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数量按照每家1万元的标准对股交中心给予挂牌服务补贴。通过股交中心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交易板挂牌的前50家企业,自治区财政按每家10万元对企业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