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宁安监法规〔2015〕97号
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定于2015年8月中旬在银川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3.检测技术及测试程序;
4.检测中的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6.仪器设备现场操作及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和检测检验类别
培训对象: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包括已取证和未取证人员)。
检测检验类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类、烟花爆竹类、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类、非矿山类。
三、报名与联系方式
1.各单位接通知后,请选派大专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填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培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并于2015年8月5日前将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
2.请按要求填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带两张2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交会务组。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5年8月11--13日,11日8时30分在宁夏安监大厦二楼多功能厅报到并开班(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
五、培训考核及发证
1.培训班由宁夏化学品安全协会和宁夏安全文化研究会具体承办。
2.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考核相结合方式。
3.经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宁夏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600元(含会务费、资料费、考核费、证书费),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人:王萍,手机:13709570984
电话: 0951-8622130(带传真)、0951-8622023
附件:1.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培训报名回执表
2.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培训学员登记表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7日
附件1
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培训报名回执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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