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专刊之八 我区各地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04.07.2018  18:02

我区各地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得更实。

    沙坡头区 司法局积极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宁夏辅德(中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常乐镇与该镇18个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担任村(居)的顾问律师免费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并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其他法律服务工作。今后,沙坡头区司法局将组织辖区其他6家律师事务所参与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使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红寺堡区 扎实推进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一扇门、一张网、一条线“三位一体”的全天候、立体式、零距离服务模式。 一是 齐抓共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区委、政府支持,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列为2018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协调乡镇将其列为乡镇人大议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分工方案》,推行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包成效“四定一包”责任制,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 前延后展三级实体平台。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原则,稳步推进三级实体平台。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搭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拓展“3+X”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服务大厅布置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办事流程、工作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实行窗口化服务。村(居)依托村门、调解室等,建立工作室,组建法律顾问团,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是 内优外拓掌上网络平台。整合乡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丰富完善县级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七类业务互联网化,集合成“网上办事”专栏,入驻“红寺堡司法行政”微信门户,打造“掌上网络平台”。网络平台集查询、咨询、预约等多个功能为一体,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学法律、找律师、求法援、约公证、要调解”,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四是 上接下连热线电话平台。进一步完善律师到法援中心、法院、检察院、信访大厅值班制度,开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电话,针对律师人员少等现状,通过二维码、网络等在线服务方式,确保法律服务有人管、有处办。全面公开调解中心、公证、律师事务所等联系方式,在重点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原州区 司法局四项举措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 合理部署,明确职责。整合律师等法律服资源,向辖区内190个村(居)选聘法律顾问,并印制《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手册》,明确法律顾问“五大员”的工作职责。即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二是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给每个村定制并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公示律师信息、联系电话、服务处所及12348宁夏法网网址和宁夏法网手机APP、固原阳光法治、原州司法二维码。 三是 推行法律顾问群建设,做好便民工作。建立互联网+法律顾问制度,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在全区190个村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目前,顾问律师通过微信群解答法律咨询220余条,推送法律小常识50余条,代群众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极大的方便了村民咨询法律问题,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 四是 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和台账,规范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为每名法律顾问印发工作日志和台账,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实行一村一记、一日一记、一事一记,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的规范性和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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