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三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4.2016  11:10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全面部署、及时启动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三个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初见成效。
    立足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一是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小处入手,以化解问题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普法教育、帮扶引导和走访稳控融入矛盾大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一例、帮扶一例、化解一例、教育一例、稳控一例、预防一例,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调解相结合,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 二是 通过调解诉讼渠道加强对三级终结后依然缠访案件的办理,重点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三是 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组织专门人员采取上门化解、包点化解、部门化解、接访化解、包案化解、引导诉讼等方式,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8212起,调处成功8022起,调处成功率97.6%,涉及当事人24898人,排查纠纷4845次,预防纠纷1408件。司法厅直属部门单位内部共排查确定主要矛盾问题53件,已化解27件,其余正在积极化解中。
    着眼便民为民,深入开展服务型窗口建设专项行动。一是 丰富服务形式。司法厅政务大厅窗口,开展双休日预约便民服务;监狱会见中心窗口设立学生会见“绿色通道”、挂牌服务等十个方面深化便民新举措,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窗口服务。 二是 制定考核标准,整改最差窗口单位。研究制定了《全区政法机关最差窗口单位(司法所)整改方案》,并组成督查组对最差服务型窗口(司法所)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指导9个最差司法所及其所在县(市、区)司法局在限期内达到整改目标。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成立考核小组深入各所探访中心,按照“较好、一般、最差”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窗口单位组织排查和全面考核,逐个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改。 三是 开展规范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质量、高规格推进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现已建成23家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基本构建起一个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初步实现了贴近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零等待的工作目标。 四是 提升网站、微信等公众平台的服务质量。网站注重稿件的服务型、可用性和导向性;微信注重多媒体呈现效果,使用亲民话语,注重真诚平等沟通。“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在“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一周排行”中,连续7周蝉联前十,连续两周获第三名。同时,有14篇文章进入“微信十大热文——司法行政篇”排行榜,《法制日报》等媒体作了报道。
    强化管理教育,深入开展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专项行动。一是 开展“戒毒人员专项纪律整顿”活动。切实抓好戒毒人员的身份意识教育、所规队纪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在戒毒人员中开展“四看四比”竞赛活动,确保场所秩序安全稳定。 二是 把从严教育、从严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加强警察职工的管理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警察职工的责任心和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 积极开展与当地社区街道、学校等单位的禁毒宣传活动,以参观戒毒人员所内生活、戒毒人员现身说法等具有强烈震撼效果的警示教育方式,在广大青年等易染毒人群中牢固树立“毒品害人”的思维意识,力求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毒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共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四千余人,收治患严重传染病戒毒人员百余人,全面实现“应收尽收”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