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依法整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动真格

04.12.2015  18:30


督查告知并拟取缔60多所无证非法的民办教育机构


惠农区近日开展了依法整治无证非法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活动,敢于动真、“碰硬”,依据有关法规和检查结果,告知并拟取缔64所无证非法的民办教育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提高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合法资质和办学水平与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在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反复检查、督促整改的基础上,惠农区教育体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住建局、消防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街道、乡镇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于11月底至12月初,又对辖区内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和学前班、民办艺术教育、体育健身活动、课程辅导等64所无证非法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了校(园)舍安全、办学条件资格、资质、效果影响等方面的拉网式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现场告知非法办学校机构负责人,同时形成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非法办学校机构负责人本人,让每个非法办学校机构的负责人本人明明白白知晓自己非法办学所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内容,促使其清清楚楚知道非法办学存在的危险和将会造成的危害,从而尽量自觉关停办学机构。联合督查组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还明确告知限期关停的具体时间,要求这些非法办学机构近期内尽快关停;针对过期仍不关停的非法办学机构,政府将组成执法组强制取缔。这次专项督查将促使惠农区各民办教育机构创设安全的教育环境,依法依规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努力赢得广大群众的满意。(惠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吴树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