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 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9.12.2014  19:30

 

自治区安委会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安委会决定自2014年 12月至2015年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此次治理的重点包括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搭建、装修或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液氮制冷企业,管道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通畅等9个方面。集中治理行动将分两个阶段对全区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通过限期改正、挂牌督办、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等措施依法严格整治。同时,为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还设立了“96119”举报投诉热线,对群众举报的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后,将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