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协调增合力 强化督查促落实努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30.03.2017  23:28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多指药品不良反应,即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的反应。由于药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局限性,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监测显得非常重要。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药品上市后的质量安全,促进公众安全合理用药。

近年来,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6年,我市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1195份,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量和质量均呈上升态势,尤其是医疗机构报告病例761份,占报告总数的63.68%,是全区唯一医疗机构报告占比超60%的地区,由此,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宁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单位。在这项工作上,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构建体系,完善制度,夯实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基础。 目前我市共有331家单位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均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结合“药械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我局探索建立乡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制度,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延伸到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及村卫生室,形成了覆盖市、县、乡镇的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同时,制定完善药品安全监测相关制度,确保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 强化培训,加强督查,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报告质量,我局始终把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常态,常抓不懈,先后举办不同层次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有效提高了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 建立机制, 奖惩结合,确保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 每季度对监测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落实及收集、上报工作进行督查;通过召开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对督查和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再次是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通过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石嘴山市药监局QQ群”等方式,向全市涉药单位及公众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促进公众安全、合理使用药品。 再次是建立奖励机制。 2016年,我局对全市25家药品不良报告单位下拨了药品不良反应专项经费3万余元,以资鼓励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我市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监测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将以“先进单位”的殊荣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大胆探索,务实创新,全面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